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如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有明确的规定,规定有很多条,列举如下几条。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4、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5、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6、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 水平。 8、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 水平。 来源:_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哪些原则?
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的第4款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如下:
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4.1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3)不应掩盖食品***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量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6)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的除外。
4.2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1)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2)做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份;
(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储藏;
4.3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质量标准 按照本标准(指GB2760)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4.4 带入原则 除了直接添加外,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带入食品中:
(1)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2)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3)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4)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供参考。
食品添加剂臭粉国家规定标准?
臭粉
学名碳酸氢铵,化学膨大剂的其中一种,用在需膨松较大的西饼之中。面包蛋糕中几乎不用。 加热时才产生气体,产物是氨气.由于氨气在水中的溶解度较大,(1体积的水能溶解600体积的氨气)如果碳酸氢铵用在水蒸产品里的话.会使成品有股氨臭味,所以,一般用在油炸品中,这样氨气在高温下易于挥发. 也有许多人叫它阿摩尼亚。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920-1996)规定:可在需添加膨松剂的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乳及乳制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2)FAO/WHO(1983)规定:可用于可可粉及含糖可可粉、可可豆粉、可可块和可可油饼,最大用量50g/kg(单用或用氢氧化物、碳酸氢盐和碳酸盐合用。以无脂可可为基础,按无水K2CO3计)。
(3)实际使用参考:本品虽可单独使用,但一般多与碳酸氢钠合用,具体参见碳酸氢钠。亦可配以酸性物质等作为复合膨松剂的基本成分之一。此外尚可作酸度调节用。
备注:
使用注意事项:
(1)本品部分溶于水,残留后可使食品带有异臭,影响口感,故宜用于含水量较少的食品,如饼干等。
(2)本品与碳酸铵一样,以分解释放氨及二氧化碳而对食品起膨松作用。但本品的分解温度比碳酸铵高,宜于在加工温度较高的面团中使用。
(3)最好配成复合膨松剂应用。
只要按规定使用对人体没有什么危害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