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的安居房如何申请?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登录注册页面,提交购房申请。登录注册页面;选择轮候家庭登记入口或普通家庭登记入口;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确认完成在线登记;下载信息表打印,完成网上申请。
法律依据: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安居型商品房房源的具***置、数量、面积、申购对象和条件、轮候规则、受理期间和地点等情况,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布。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申请流程如下:
1、进入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轮候页面进行申请。
2、根据自身家庭实际情况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并通过系统排查,即可在系统预约受理点及受理时间,并自行打印申请表;未通过系统排查,系统会提示不通过原因。
3、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递交材料。
4、符合受理要求的,会收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则会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工作人员会告知补正材料。
5、等候官网公示审核结果。
深圳安居房申请?
1、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深圳以后还有安居房吗?
不再安排建设安居房,安居房成为历史。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228号令及其相关规定执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简称228号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